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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保温材料与节能技术展览会(上海)

Asia Thermal Insulation Material and Energy-saving Technology Exhibition (Shanghai)
2025年12月11-13日 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SNI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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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税即将开征 防水企业不必过分忧心


环保税即将开征 防水企业不必过分忧心

《环境保护税法》(以下简称《环保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已于今年1月1日施行。目前,距4月1日环保税首个申报期越来越近。

不少说法称,从今年开始,防水行业要被征收环保税,防水行业企业成本将因此进一步抬高,引发了行业普遍关切。因此,有必要梳理一下《环保税法》及《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环保税征收的条件及导向。

一般排放哪些污染物涉及到缴纳环境保护税?四类污染物是如何确定计税依据的?

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类污染物,具体按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的规定执行。

对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对应的污染当量值,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

对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确定。按照《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为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减去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的余额。

对工业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是指实际产生的工业噪声与国家规定的工业噪声排放标准限值之间的差值。

环境保护税有优惠吗?

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了五项暂予免税的情形:一是规模化养殖之外的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是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是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是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五是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其次,为充分发挥税收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设置了两档减税优惠,即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污浓度值低于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

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税额。税法对大气、水污染物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以最低税额标准的10倍作为上限设置了税额幅度,即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4元至14元,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述税额幅度内依法制定本地具体适用税额。

关于固体废物和噪声的税额。税法对固体废物和噪声实行固定税额。其中,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污染物排放量是如何计算出来的?

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规定了四种计算方法,依序使用:一是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自动监测数据计算。二是对未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三是对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四是不能按照前三种方法计算的,按照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纳税人采用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的,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81号)的规定计算。

单位有自己的监测人员和监测设备,请问自行监测的数据能否作为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依据?自动监测数据、监测机构监测数据和环保部门监测数据不一致时,如何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在计算环境保护税时视同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

计算排污费时,我们一直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采用委托监测方法,一个季度监测一次。《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是"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我们需要改为每月监测一次吗?

国家税务总局:监测频次由纳税人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确定。税法规定的按月计算,仅是计算要求,不是监测频次要求,之前采用委托监测方法按季监测的,如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有改变管理要求,仍可每季度监测一次,符合规定的季度监测数据可用于环境保护税计算。

企业总部在市区,但生产厂在市所辖某县,原来是向市环保局缴纳废气排污费,请问改缴环境保护税后,应在哪里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应该向污染物排放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保税。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是指排放口所在地,所以应该向县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保税。

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低于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时,如何申报减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享受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减征的纳税人应填写相应大气污染、水污染物的按月计算报表以及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并在减免税明细计算报表中填报月均浓度、最高浓度、执行标准、标准浓度值和减免性质代码(或名称)项目等栏次申报减免税。

来源: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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